最近我有一种想去散步的冲动——不知是形成了习惯,还是身体本能的渴望,就像万年前的先祖从一片大陆走到另一片大陆。我走不了那么远,一般一万步就差不多了,再多便觉得有些无聊。我大概算过,走完这些路,恰好能听完一张中等长度的专辑。当然有时没听完也不介意多走几步,反正散步总是有益的事。
出发时,我其实是准备了一个话题用来在路上思考消遣的,但一把耳机塞上,就忘在了脑后。也不知道是被音乐吸引了注意,还是单纯的健忘。大脑总会找到最舒服的状态,或许什么都不想才最节能吧。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溜达,有时在钓鱼佬身后停下看看,随口问一句这儿好不好钓,尽管我从不钓鱼。有一次,一个哥们儿骑电动车从我旁边一条小道拐出来,上马路坎时车突然倒了,尾箱里的鱼扑啦啦洒了一地。我只好装作没看见,快步走过。其实也还好,如果箱子是空的,大概会更尴尬。
一开始散步是为了健身。每次吃完炸鸡、烤串,总觉得自己成了这世上最放纵的人。吃完走一走,好像就能消解一点心里的罪恶感。可常常走到一半,就开始默默计算热量:“我要走多远才能消耗一个小笼包?”得知结果后,也只能安慰自己:明天、后天别再乱吃,继续散步就好。
如今,散步已经成了习惯。甚至在地图上看见只有两三公里的距离,也不想骑单车或打车了——只要不赶时间,走一走真的挺好。散步为我带来了一种新的思考模式,走马观花,也许才是正经事。
现在的人,太需要某种能填充思绪间隙的东西了:书本、音乐,或是放空大脑。像给帆布打上一层蜡,在思绪间铺开致密的疏水层。当然,外面若是下雨,最好还是别出去走了。
我有时会从下午走到傍晚,大概个把小时。这个过程常给我一种玩 RPG 游戏般的快感,强烈地勾起好奇心。我就这样乱走,看见路灯柱子会想打一拳——我打了,很痛,也很爽。就这样敞着步子往前走,眼里只剩下路灯和延伸的路。